商标撤三手续有哪些
2024-11-0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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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其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提出申请
申请主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申请途径: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自行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准备并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书内容: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其他材料:
* 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如果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形式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四、公告与提交使用证据
公告:如果形式审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会发布撤销注册公告,并在公告中通知注册人。
提交证据:注册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公告期后的某一时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提交商标在过去三年内的使用证据。
五、听证与裁定
听证:在注册人提交使用证据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会组织听证,给予注册人解释和举证的机会。
裁定:听证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会根据听证情况做出裁决。如果裁决结果对注册人不利,则商标将被撤销。
六、费用缴纳
申请费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代理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代理费用: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七、后续流程
上诉:如果注册人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上诉。
恢复注册:如果商标被撤销后,注册人想要重新获得商标权,可以在商标被撤销后一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恢复注册的申请,并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以及撤销商标期间未提交的证据。经审查通过后,将重新公告该商标并颁发注册证书。但请注意,即使恢复注册成功,原商标注册人在三年内不得对他人提起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在整个商标撤三手续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人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企业也应及早进行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规划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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