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5-06-1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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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构成要件
1. 客体: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同一种商品”指同一品种的商品或者是完全相同的商品,包括名称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品。
“相同的商标”包括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以及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主体:此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此罪主体。若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构成犯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主观方面: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刑法修案(十一)第十七条对《刑法》原条文作出修改,将假冒注册服务商标的行为也规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类型。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1. 在注册商标上增加内容的情形,若增加的内容突破了“相同商标”的界限,应本着从严认定的原则进行判断。增加的内容仅限于描述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的文字,且不能影响体现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2. 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若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构成犯罪的,则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四、量刑情节
具有主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在重大自然灾害等期间假冒抢险救灾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拒不交出违法所得情形之一的,量刑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而具有认罪认罚、取得权利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之一的,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破坏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市场秩序。因此,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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