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是怎么规定的
2025-02-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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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的规定如下:
1. 申请人发起审查请求: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此时申请人应当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如果此时申请人并未提出请求,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同时,申请人应在申请专利时明确指明所申请的专利是实用新型还是发明专利。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缺少所需的实质内容,审查员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书是有期限的,期限由专利局发出通知书中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补正材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 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是实质审查最关键的一步,将对申请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判断是否可授权。审查员会关注申请的专利是否已被他人申请过或公开过,以及该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和实用性。同时,审查员会检索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文献或技术信息,以确定其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可能会发出拒绝授权的通知。但申请人有权对此通知进行反驳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修改其申请。一旦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给予授权,该专利将被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如果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的专利不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修改或驳回申请。被驳回的专利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复审时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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