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2024-11-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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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保护期限届满,商标专用权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
关于续展的具体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因此,商标专用权人需要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确保商标专用权的持续有效。同时,也需要注意在宽展期内完成续展申请,避免商标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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