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原则是怎样的
2024-11-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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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如果商标未经注册,虽然也可以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即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外)。经过注册并核准的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强制注册原则: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目前,我国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包括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二、申请在先原则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将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如果两个或多个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那么将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三、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四、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商标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方便消费者选择心仪的产品。因此,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五、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多方面的,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并促进公平竞争。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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