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2024-11-16 10:29 网友投稿

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

1. 明确被异议商标:

确定要提出异议的商标,包括其注册申请号、类别等详细信息。

2. 准备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

异议人需要提出明确的异议理由,这些理由可以基于商标法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商标相似性、侵犯在先权利等。

准备相关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支持异议理由。

3.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字迹工整、清晰,并标明正、副本。

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 准备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提交阶段

1. 选择提交方式:

异议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异议申请:

-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 通过邮寄书件的方式办理。

2. 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根据选择的提交方式,将准备好的异议申请书件提交至商标局。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在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如果是通过邮寄书件办理,需要将申请书件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三、等待审查阶段

1.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会对异议申请进行全面、详尽的调查与核实。

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能会要求异议人或被异议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陈述。

2. 等待审查结果:

异议人需要耐心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

通常情况下,商标局会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四、后续处理

1. 接收审查结果:

异议人需要仔细阅读商标局的审查结果通知书,了解异议申请是否被接受。

2. 采取进一步行动:

如果异议申请被接受,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

如果异议申请被驳回,异议人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申请复审等。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通常为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因此,异议人需要密切关注商标公告的发布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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