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商标是第几类

2024-11-14 10:09 网友投稿

家具商标在商标注册分类中主要属于第20类。这一类别主要涵盖了家具及其部件,以及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以下是关于第20类家具商标的详细群组划分:

2001群组:主要包括家具类商品,如碗柜、药柜、长凳、婴儿床等。

2002群组:涉及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群组:涵盖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群组:包括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群组:涉及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群组:包含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群组:涉及非金属牌照。

2008群组:主要是食品用塑料制品。

2009群组:涵盖禽、畜等动物用制品,如家养宠物用床、狗窝等。

2010群组:包括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群组:涉及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群组:主要是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群组:涵盖垫、枕类商品,如床用垫褥、枕头等。

在申请家具商标时,申请人需要仔细选择适合的群组,并确保所申请的商标在所选群组中不与已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以避免申请被驳回。同时,申请人还需要遵循商标注册的法定程序,准备相关的申请资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此外,虽然第20类是家具商标的核心类别,但家具行业还可能涉及其他商标类别,如第19类(建筑材料)、第24类(纺织品、床上用品)、第35类(特许经营加盟、销售、广告宣传等)、第40类(家具生产加工服务)以及第7类(智能家用产品,如洗碗机、洗衣机等)和第9类(电子产品,如智能家居设备)等。这些类别可能与家具行业有一定的关联性,但主要侧重于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领域。因此,在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业务范围来选择适合的商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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