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有哪几种

2024-11-12 11:29 网友投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对其开发的计算机程序、数据文档等软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独立开发

归属: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二、合作开发

归属: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无书面合同和协议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三、委托开发

归属: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四、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归属: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五、职务开发

归属: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如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六、继承和转让

归属: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此外,著作权也可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

总的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原则主要是“谁开发,谁享有”,但也会受到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情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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