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怎么写
2024-10-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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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优先权的书面申明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重要文件,用于声明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以下是如何撰写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格式与填写要求
1. 标题:明确标注为“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
2. 填写项目:
* 初次申请国:填写商标最初申请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应使用中文全称,避免使用国别英文缩写。对于香港、台湾地区,应使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表述。
* 申请日期: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商标初次申请的日期。
* 申请号:填写商标初次申请时的申请号。
3. 语言要求:所有填写内容应使用中文,确保清晰、准确。
二、内容要求
1. 明确声明优先权:在申明中明确表述申请人对其商标在初次申请国所享有的优先权,并指出该优先权是基于何种国际条约或双边协议(如《巴黎公约》)而获得的。
2. 提供初步申请副本:申请人应提交商标初次申请的副本,该副本应包含商标图样、申请日期、申请号、申请类别及商品/服务等信息,并需翻译为中文。若初次申请国未加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则应在翻译时加以说明,以确保分类的一致性。
3. 说明优先权理由:在申明中简要说明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理由,如基于国际间的商标保护协定或双边协议等。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盖章错误:一些代理机构习惯在申请书上加盖“优先权”字样章戳作为提示,但此章不应与商标局优先权确权章相同或相似,也不应盖在书面声明填写项目处。
2. 提交证明文件:申请人应提交由原申请国商标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初次申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该证明文件应注明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翻译为中文。
3. 注意期限:申请人应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或之后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书面申明及所需证明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四、范例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范例:
```
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本人/本公司就上述商标在(初次申请国)于(申请日期)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号:XXXX),根据《巴黎公约》及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特此声明享有优先权。
现提交初次申请副本及由原申请国商标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本人/本公司初次申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该副本已翻译为中文,并包含商标图样、申请日期、申请号、申请类别及商品/服务等信息。
特此声明。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填写日期)
```
请注意,以上范例仅供参考,具体申明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在撰写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时,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优先权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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