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免(费减)的详细流程如下:
一、了解费减条件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及相关规定,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但另有说法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差异。
2. 属于无固定工作的个人,并能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二、准备费减材料
在申请专利费用减免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费用减缓请求书:需如实填写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并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清晰正反面照片。
3. 收入证明:
* 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 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三、注册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1. 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站:[https://cponline.cnipa.gov.cn](https://cponline.cnipa.gov.cn)。
2. 点击注册,选择自然人注册,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通过自然人登录端口登录系统。
四、提交费减备案请求
1. 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后,找到费减备案入口。
2. 点击“费减备案请求”,进入费减信息填写界面。
3.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上年度收入等,并上传准备好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收入证明等)。
4.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五、查询费减备案进度
在费减备案完成后,可以在费减备案公共查询中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备案进度。
六、提出费减请求
1. 申请人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才能获得费用减缴。
2. 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请求费用减缓,这样一旦申请被批准,五种费用(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年费、公布印刷费及申请附加费中的部分费用)都可以得到减缓。但注意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3. 如果在专利申请之后请求减缓,则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费用。对于除申请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当在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减缓请求。
七、等待审核结果并补缴费用
1. 专利局在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会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然后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 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虚假文件,专利局在查实后会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
3.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此外,费用减缓比例根据规定执行,个人申请专利时可以请求减缓缴纳较高比例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等费用。
总之,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免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操作。在申请过程中,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以避免因操作不当或材料不全而影响费减申请的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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